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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無共識,法院協助夫妻調解

夫妻感情出現問題,其中一方想離婚,但另一方卻不肯答應,面對這樣的情況,應該要如何解決問題,徵信社建議您,除了多次與對方溝通,讓對方改變主意之外,也可以向法院申請離婚協調,法院會派調解委員從中協助,客觀看待兩人的婚姻,不一定是勸合不勸離,也會協助讓不願離婚的一方,理性面對婚姻問題,接受離婚的提議。

多年前法律已修改,如今離婚的方式,不在只有兩種選擇,過去只有兩願離婚,以及訴訟離婚兩種,故只要未符合訴離條件,對方又不肯答應婚姻,夫妻都只能硬著頭皮,維持這段婚姻關係,因此時常可以看到,有名無實的夫妻,甚至分居多年早已如同陌生人,但卻因為離婚協議無法談攏,或是擔心離婚會丟臉,故不肯為婚姻畫上結束的句點。

如今有很多的婚姻問題,其實就是因為婚姻不幸所造成,跟配偶已經沒有感情,因此遇到他人追求,就可能產生婚外情,或是不滿對方一直提離婚,因此出手傷害對方,諸如此類的婚姻問題,造成不少的悲劇與傷害,別再讓對方傷害自己,也不讓自己傷害對方,若兩人緣分已盡,徵信社認為,離婚絕對是最好的選擇。

 

調解離婚成功,不用再辦理其他手續

只有聽過兩願離婚跟訴訟離婚,什麼時候多了一個選擇,其實在2009年時,立法院就已通過三讀,增加協調離婚的選擇,若夫妻對於離婚的想法,沒有辦法達到共識,可透過法院進行調解,當雙方達成共識之後,法院會立即通知戶政機關,證實夫妻婚姻關係消滅,當事人並不需要在前往戶政單位登記;不同的婚姻問題,適合的離婚方式也會不同,故夫妻無法透過兩願或訴訟方式離婚,如今的調解離婚,就是您最合適的選擇。

關於離婚的程序或法律,若還有不了解的地方,可以來找徵信社,有熟識法律的專員,針對您遇到的問題,給予有效的建議與講解,協助您解決與到的難題,另外,若有其他徵信需求,也可以進行委託,我們有協助離婚服務,能協助夫妻好聚好散,無傷害的結束兩人的婚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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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君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