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人一想到徵信,就會直覺聯想到各式各樣的器材:長焦鏡頭、行車紀錄器、錄音筆、定位設備、甚至家用智慧門鈴等,但真正決定證據能不能用的,往往不是器材多高級,而是蒐集方式是否踩到法律紅線。最常見的誤區是「只要拍到就算證據」,可在實務上,證據的取得過程如果涉及侵害隱私、妨害秘密或不當侵入,就算內容再震撼,也可能讓自己從當事人變成被告,還會拖累原本想主張的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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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輯 張哲輔 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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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輯 梁雪婷 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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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 程子奕 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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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 張庭暄 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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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 沈冠勳 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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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 林冠丞 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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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編輯 邱子嘉 /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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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 劉彥萱 / 攝影 黃冠瑋 /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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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鏡週刊 責任編輯 談雍雍 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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