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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婚黃男與女同事開房間,被妻子報警抓姦,當天拍到小三只穿外衣,黃男則全裸,妻子發現小三內褲,以及使用過的衛生紙,提告兩人通姦,而兩人被判處四個月有期徒刑。同年年底,黃男委託徵信社調查妻子,發現妻子與小王互擁,認為兩人有外遇,因此闖入小王住處,發現妻子躺在床上,而小王坐在沙發上,雖沒有發現其他證據,但還是提告通姦,檢方認為證據不足,所以不起訴處分。是後兩人調解離婚,雙方互求賠償,法院最後判定,黃男有外遇行為,須賠償四十萬;妻子與其他男子共處一室,也是不當行為,因此判賠十五萬。

 

專家評論:不管是何種官司,證據都佔非常重要的腳色,若證據無法證明自己的立場,就算前面行動奪辛苦,一切都會成為泡沫。看到此案例,個人認為兩人婚姻早有問題,雙方都在找尋一個機會,讓自己能訴請離婚,而妻子握有的證據,足以證明丈夫有性行為;而丈夫證據無法證明,所以在判決賠償時,賠償金額才會差這麼多。對於男子委託徵信社調查,卻沒有抓姦成功,有幾種原因,第一種是妻子未和對方有性關係,所以抓姦幾次都沒用,第二種丈夫找到不專業徵信社,所以沒有完善計畫,就直接行動導致任務失敗,也許還有其他原因,但都不能表示,找徵信社是錯誤行為,若擔心找專業卻找錯人,可以搜尋優良徵信社推薦,可以找到許多專業又合法徵信社,可以協助解決您的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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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君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