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葉姓男子向法院訴請離婚,理由是妻子有外遇,葉男表示,妻子在網路遊戲中,認識了大陸男網友,還特地飛到大陸約會。但妻子否認有外遇,認為雙方感情破裂,是因丈夫有外遇,兩人因為此事還簽過離婚協議書,但因為丈夫有保證會與對方分手,且不會在有聯絡,才將協議書撕毀,現在丈夫要離婚,認為是和小三複合,所以不願意離婚。法官認為兩人都無法提出,對方有外遇的證據,且妻子不願離婚,希望可以維持婚姻,所以駁回此訴請。

 

專家評論:當夫妻想要離婚時,若有一方不願意,另一方就會想出各種理由,到法院訴請離婚,但法官不會只聽單方面證詞,還會要求提出證據,所以謊言基本上都會被戳破。女人國際徵信社的經驗中,也有出現過類似案例,男子認為妻子沒有履行同居義務,所以訴請離婚,事實上是男子有了外遇,因此搬去和小三住,在妻子的解釋下,以及孩子當證人,法官認為妻子在婚姻上,並沒有歸責之處,所以駁回訴請。看到此案件,其實可以判斷妻子想要維持婚姻,但丈夫卻沒有這個想法,除了兩人好好溝通外,優良徵信社推薦您,現在徵信社都有挽回婚姻,可以幫助您挽回丈夫的心,但若專人評估後,認為兩人婚姻無法挽回,還是會建議兩人離婚,畢竟維持不幸的婚姻,對兩人來說都很痛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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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君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